
今年两会开幕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人脸识别技术在旅游场景中的应用不宜过多,要做到依法有据。
戴斌表示,在任何场景中设置人脸识别技术都需要考虑保护游客的隐私安全和数据安全。他呼吁尽快实施《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目前,在酒店加装人脸识别设备终端的问题尚未得到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或正式成文的部门规章规定。因此,这种做法不仅面临保护游客数据的问题,而且造成资源浪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去年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并承担社会责任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只有在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方可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在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远距离、无感式辨识特定自然人时,应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并由个人或利害关系人主动提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在宾馆、银行、车站等经营场所,除法律规定必须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外,不得以办理业务或提升服务质量为由强制、误导、欺诈或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综合起来,戴斌建议,在旅游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技术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并确保保护游客隐私和数据安全。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和实施相应的管理规定以保障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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