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三包”规定的出台,短期内真能大幅减少电脑商品的投诉、刺激消费吗?事实上可能不行。包退、包换、保修,“三包”看似简单明了,但对于电脑这个技术含量较高的特殊商品来说,消费者在选购过程中仍要当心许多“陷阱”。
首先,“三包”的前提是有质量问题,什么是“质量问题”呢?谁来认定“质量问题”?消费者认为有了质量问题,而厂家说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的对,对此做出界定的维修部门又是与厂商有利益关系的部门。如此一来,“质量问题”就很容易成为厂商逃避责任的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
其次,盗版软件使用时可能会损害电脑,电脑厂商显然不会背负这一责任。现在购买盗版软件真是唾手可得,走在大街上,冷不丁就会有人凑上来问:“要盗版软件吗?”按照规定,电脑因盗版软件或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不实行“三包”。而目前兼容机市场预装软件几乎很少有正版,9月1日“三包”实施后,厂商、销售商将被要求不得销售盗版软件,不得赠送盗版软件。如果厂商或销售商给电脑预装了杀毒软件,电脑仍被病毒感染进而造成机器故障,责任又该由谁负呢?
此外,在新规定执行前,“三包”有效期同样“有机可乘”。曾有消费者到经销商处换电脑。经销商的答复是,必须由质检部门出具质检报告才能换。而质检报告出来时,刚好过了一个月的“三包”期。尽管新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退换货责任规定》有一条专门对“三包”有效期的算法作了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但具体实施过程中又怎能保证不产生纠纷呢?
去年国家有关部委发布了手机的“三包”规定,于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半年之内,也就是到今年6月份,有关手机的投诉在北京地区仍然高居榜首。电脑“三包”的实施也不可避免地会经历这样的历程。电脑“三包”出台的意义,更多的是为行业提供了一种规范,为消费者提供一件维权武器。因此,指望这一纸规定在一夜间将市场的不规范行为击倒在地,似乎太过乐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