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在三亚旅游期间租车被额外收取费用”的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经调查核实,网民反映的情况属实。
据了解,合作商家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存在违规经营行为。其违反了使用未备案车辆经营、无经营场所及未在服务平台明示收费标准等规定。
为此,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同时,取消了三亚二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资格,并要求该公司停止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业务。此外,有关部门还责令“哈啰租车”、“飞猪租车”等八家电商平台全面下架该公司的相关产品并清退所属车辆。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们将与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改写后字数:175(原文总字数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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