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据字节跳动方面的消息,因不服福州中院将腾讯不正当竞争案移送深圳法院审理的管辖权裁定,本月初抖音向福建高院提起上诉。根据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月19日福建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审理,案号为(2021)闽民辖终26号。
该案件并非近日抖音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诉腾讯垄断纠纷案,而是2019年9月,抖音在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腾讯相关公司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
抖音方面认为,腾讯运营的微信和QQ平台,通过技术手段限制了用户在微信、微信朋友圈、QQ及QQ空间上自由分享抖音的行为。而其他同类产品,如微视、腾讯视频、快手等,均未遭遇腾讯限制,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抖音要求法院解除限制、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9000万元。
但腾讯方面对此案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腾讯方面认为,该案实际上是“抖音”短视频产品使用微信、QQ开放平台时,产生的合同纠纷。因此,该案应在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即深圳市相关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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