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家、编剧陈渐近日通过社交媒体表示,今年上映的一部由美国与韩国联合制作的科幻冒险电影编号17涉嫌对其原创科幻电影剧本进行改编并构成侵权。他强调该片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对其作品进行了改头换面式的使用。
陈渐透露,已就此事向北京东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涉及被告包括美国华纳兄弟影片公司、由布拉德·皮特实际控制的美国B计划娱乐公司、韩国导演奉俊昊(编号17的导演及编剧)、以及美国作家爱德华·阿什顿(该片原著小说米奇7号作者)。
在诉讼中,陈渐提出了多项诉求,并对布拉德·皮特表达了强烈质疑:“一个正常运作的电影项目,你本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版权,为何却无视中美两国法律,采取复杂手段,以涉嫌侵权的方式获取相关内容?”
对于奉俊昊,陈渐指出:“我能看出你在将多个元素拼接进编号17时所表现出的不协调、勉强与吃力。”他还批评爱德华·阿什顿称其小说创作似乎是专为他人洗稿版权而作,认为这种行为“有辱斯文”,并指责其有意配合布拉德·皮特掩饰真相。同时,他对华纳方面在此次侵权事件中的态度表示不满,称其“对明显存在争议的行为保持沉默”。
最后,陈渐还表达了对本案中另一位关键人物——澳大利亚籍影视制片人、导演陈宝玲的失望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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