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旨在规范电动车充电市场,保护用户利益。通知要求,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并严格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通知,单次充电结束后,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充电电量以及收费金额等信息。对于已纳入当地增建改建计划的充停场所,从建设完工之日起应该实现充电设施电量单独计量和价费分离;其他场所则应在2025年1月1日之前全面实现该规定。
同时,《通知》还要求充停场所经营方充分考虑户外充停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制定合理的服务费标准。此外,倡导各相关行业主体主动让利,降低成本,减轻用户的负担。
这项措施旨在提高电动车充电行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用户权益的同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我们相信,在相关政策措施的引导下,电动车充电市场将得到更好的监管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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