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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男子花99万买“凶宅”!怒将卖家告上法庭

      [  中关村在线 原创  ]   作者:拿铁不加冰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购房者唐某与卖家张某于2023年5月签订合同,以99.8万元购买张某名下的房屋一套。然而,不久后,唐某得知该房屋在2018年曾发生过装修工人触电死亡的事故,而张某并未向其披露这一情况。

    唐某认为,张某的隐瞒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欺诈行为,并因此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全部购房款及赔偿其他损失。然而,张某不同意撤销合同,并认为该房屋并非“凶宅”,自己并未构成欺诈。

    最终,经主持调解,唐某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但张某退还唐某房款23万元。大足法院认为,“凶宅”这一概念并非法律所规定的具体含义,在日常生活中它被视作一种文化现象和习惯性称呼。“凶宅”通常指发生过自杀、凶杀或其他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这会对使用人的心理产生影响,并导致市场价值相对较低。因此,出卖人在订立合同时负有向买受人如实披露告知义务,将实际情况如实告知买受人。

    据悉,此案的判决结果对于保护购房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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