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民航局发布通知,自6月28日起,旅客不得携带未标注3C标识、标识模糊不清、以及已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国内航班。
3C认证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带有3C标识的充电宝意味着已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认证,在电气安全、电池性能及环保等方面符合标准,能够在正常使用中有效避免引发火灾、触电等事故,同时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带3C标识的充电宝都可以带上飞机。充电宝能否登机,除了需具备该标识外,还需满足容量等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充电宝只能随身携带或放入手提行李中,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
单个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此类产品无需航空公司事先批准;若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则须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且每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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