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据了解,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网络游戏不得设置每日登录、首次充值、连续充值等奖励机制。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于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相关规定要求对其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在网络游戏中,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每天只能玩30分钟”,“未成年人不能玩超过两小时”的规定仍然存在。但是,在征求意见稿中,“未成年人”这一群体被扩大到了16周岁以下的所有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虚拟道具交易进行了限制。相关措施包括:① 网络游戏出版经营单位不得以炒作、拍卖等形式提供或纵容虚拟道具高价交易行为;② 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③ 对于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
总结起来,《网络游戏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市场,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具体措施上,除了限制未成年人玩游戏的时间外,还禁止了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现象。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高网络游戏行业的公信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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