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新闻报道中,插队引发纠纷甚至“血案”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行为对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造成了严重侵蚀。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宏发表了一篇文章,建议将插队行为通过法律规定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要受到处罚行为”。他认为,如果不能及时将插队者割除,最终将危及整个社会的健康和稳定。 黎宏建议,将插队行为列为违法行为(“轻型犯罪”),并予以严厉处罚。他指出,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将插队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如日本《轻犯罪法》第13条将“在公共场所插队”纳入处罚范围,规定违者将被处以1到29天的“拘留”或者1000日元到9990日元的“小额罚金”;新加坡《轻犯罪法》中也规定,在排队时插队,将被处以100万新加坡元以下罚款,外加拘留24小时的处罚。 黎宏的建议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但也有人表示,插队这样的小事也得拘留个十天半个月,听起来像是个酒桌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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