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
ZOL首页 > 新闻中心 > 厂商动态 > 三星索尼协议拥有各自“差异化技术专利”权

三星索尼协议拥有各自“差异化技术专利”权


作者:中关村在线报导 【无】 2004年12月16日 16:24 评论

                                                                 

索尼信息

           No. FY2004-HQ-Corporate-14

        2004年12月16日

 

 

三星和索尼达成共享专利的相互授权协议

两家公司仍然独家拥有各自的“差异化技术专利”权

 

 

韩国汉城及日本东京20041214日讯——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星)和索尼公司(以下称索尼)已于1214日签署了一份相互授权协议,详细规定了由两家公司拥有的专利的共同使用方式。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三星和索尼通过积极开展研发工作,在广泛的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是在与数字化和宽带网络功能相关的技术领域,积累了大量重要的专利。

 

今天所作的宣布是自200312月以来两家公司之间多次磋商的结晶。值得注意的是,在电子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两家公司将根据相互授权协议共享涉及各主要产品线的专利。其目的是建立一种互利的合作关系,三星和索尼可以籍此使用对方的部分专利,从而与高速发展的数字技术步伐一致。此举象征着一种适应宽带/网络时代需求的新的专利关系。

 

为了通过有效的产品开发来促进业务的发展,该协议对产品开发所必需的一些基础技术专利进行了授权,如基础半导体技术和行业标准技术等一些相关技术。

 

另一方面,为了培养两家公司的独特性以及保持健康的市场竞争,所谓的“差异化技术专利”和设计权利不包括在该协议涉及范围之内。索尼没有向三星授权的“差异化技术专利”有:与数字精密显像(DRC)相关的技术以及PlayStation架构等。三星没有向索尼授权的专利有:与数字自然影像技术(DNIe)相关的技术以及三星的家庭联网技术。而且,该协议不包括TFT-LCD和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显示专利。

 

索尼和三星都认为,该相互授权协议将进一步强化双方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好产品和服务的能力,同时仍然保持各自的独特性和竞争力。

 

三星和索尼之间的相互授权协议也适用于两家公司的下属公司。

 

 

 

关于三星电子

 

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是半导体、电信、数字媒体及数字融合技术领域的全球领导者,在2003年,总公司的销售额达364亿美元,净收入达50亿美元。三星在全球46个国家的89家办事机构中拥有约88,000多名员工,分为五个主要的业务部门:数字设备业务部、数字媒体业务部、LCD业务部、半导体业务部和电信网络业务部。三星电子被公认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品牌之一,是彩色显示器内存芯片及TFT-LCD的全球最大生产商。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samsung.com

 

 

关于索尼公司

 

索尼公司是世界上民用/专业视听产品、游戏产品、通讯产品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先导之一。它在音乐、影视、电脑娱乐以及在线业务方面的成就也使其成为全球领先的个人宽带娱乐公司。公司在截止到2004331日结束的2003财年中的合并销售额达720亿美元。索尼的全球网站为:http://www.sony.net/

 

 

 

Sony在中国网址:http://www.sony.com.cn

 

(本文译自英文原稿,仅供参考)

给文章打分 5分为满分(共0人参与) 查看排行>>
频道热词:智能穿戴  汽车科技  三菱空调  
视觉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