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价、让利、批发价、“白菜价”等令人怦然心动的字眼儿,如今在各大媒体上和手机专卖店门口的广告牌上随处可见。然而一位深谙此道的销售商却透露了其中暗藏的“三大花活”。
◎第一大花活:“明亏暗补”。广告上标称的手机价格低于进价,但不按进价卖,必须加上规定价格的套装配件(通常做成精美礼盒)才出售。所谓的套装配件就是把电池、耳机、挂链和手机套等攒成一个自己订做的精美礼盒,而实际上这个礼盒成本很低,价格一般在三四十元左右,但销售商可以卖到150至200元,这样在手机销售上的损失通过配售礼盒就赚回来了。
例如,一部摩托罗拉T189进价1100元,但广告上称1040元,在手机上亏了60元,但一个礼盒如果卖180元,里外里还赚100元左右。这招之所以屡试不爽,主要是很多消费者在看广告时,只盯住手机价格,往往忽略了配件,再加上礼盒做得越来越精美,往往给消费者造成花200多元买它很值的感觉。
◎第二大花活:“偷梁换柱”。在广告上刊登的价格可以卖,但把厂家出厂时配置的原装电池换成国产电池,如顾客想要原装电池则需另外加钱,或出厂配置是原装两块电池的(或双充或两块彩壳)拿掉一块只卖单配,差价往往在200元左右。
例如,机子是西门子的,广告中只标出机子的低价位,在广告上没说电池是国产的或根本就没提电池的事儿,顾客来买时,销售商明示消费者电池就是国产的,从广告上来说,没有欺骗消费者,因此消费者也很难找出销售商的毛病,毕竟解释权在销售商手里。如果消费者认可,正称了销售商的心意,如果消费者坚持要原装的,销售商可趁机把原装电池高价卖出,国产电池市价在二三十元钱左右,而原装电池市价在150至200元,总之不论国产还是原装,销售商都不吃亏。
此外,双电双充往往是厂家出厂时随便配的,有配一块的也有配两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也没有手机出厂时必须是双电(双充)或销售商做广告时必须写明配件多少等规定,可以说通过玩弄文字游戏,模糊概念钻空子。
◎第三大花活:“口惠实不至”。广告上大字突出超低价(或低于进价),小字注明每天限购几台或某时某日前几台,每天开门时顾客蜂拥而入,就告知已售完或日期不对,一旦有顾客犹豫,就告之优惠日那天肯定挤破头,即使来也不见得自己就能买到,然后再劝顾客买其它机型。其实这样做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让绝大多数买不到超低价的顾客为商家捧人气,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