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竞争对手英特尔公司打的一场侵权官司中,总部位于台湾的威盛电子公司又赢得了一个回合。不过,这场侵权官司的审理程序仍然没有结束。
本周三,审理英特尔在1999年发起的一场侵权官司的北加州美国地方法院的一位法官,做出了有利于威盛的简要裁决。英特尔在这场侵权官司中指控称,威盛生产的一种配合AMD阿斯龙微处理器工作的芯片组,侵犯了它拥有的知识产权。而主审法官在裁决中指出,在上述芯片组进入美国市场之前,威盛已经修改了该芯片组的设计,绕过了本案所涉及的专利技术,因此,威盛并没有侵犯英特尔的知识产权。
上个月,这家法院驳回了英特尔的另外一项指控。现在,这场侵权官司中仅仅还剩下一项指控。英特尔的一位发言人没有对两家企业是否可能就最后一项指控达成妥协发表评论,不过,这位发言人表示,如果威盛改变其芯片组的设计,以回避最后一项指控,他将一点也不会感到奇怪。2000年7月,双方已经就这场侵权官司的绝大部分指控达成了妥协。
尽管这场发起于1999年的侵权官司已接近尾声,但英特尔和威盛在另外一系列侵权官司中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英特尔已经在美国,欧洲和亚洲正式起诉一种配合奔腾4微处理器工作的威盛芯片组侵权。据英特尔称,威盛没有获得生产这类芯片组的许可,而威盛则回击说,奔腾4侵犯了它的微处理器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