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起草了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根据文件内容,网络安全标识是指用于体现产品自身网络安全能力水平的信息标记。凡具备互联网连接功能的产品均适用本办法,具体实施范围将通过产品目录进行管理。
网络安全标识按照防护能力由低至高划分为三个等级:基础级、增强级和领先级,分别以一星、二星和三星表示。
基础级要求产品满足国家现行标准中的基本安全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杜绝弱口令或通用默认密码、建立漏洞管理机制并实现动态修复、保障软件可更新等;增强级要求产品的网络安全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领先级则需具备国际先进水准的防护能力,并通过渗透测试等手段验证其应对高级持续性网络攻击的能力。
各类型产品的具体安全要求将在配套的实施规则中予以明确。相关标准将与现行国家标准及国际通行规范保持衔接,同时参考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网络安全标识制度方面的实践经验。
对于列入目录需标注网络安全标识的产品,生产者应依据实施规则开展网络安全能力检测,确定相应等级,并取得正式检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网络安全标识,严禁利用标识进行虚假或误导性宣传。
首批拟纳入实施范围的产品为消费类网联摄像头,主要指由个人用户购买、用于家庭场景中音视频信息采集与处理的、具备互联网接入功能的独立式摄像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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