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11月4日中午消息,蚂蚁集团再次发出退款通知,称由于第一批退款涉及全部或部分被驳回申请,而h股上市只是在向本应收到第一批退款的申请人作出退款安排后才暂停,公司无法同时退还所有申请的股份,公司还认为撤回退款安排并在晚些时候退还股份不符合申请人的利益。
以下为公告全文:
有关在港公开募股申请发还的更多资料
请参阅2020年11月4日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就在香港申请公开募股的款额("退款通知书")而发出的通知("退款通知书"),该通知书指出,申请在香港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款额,会按以下两批退还:
(I)于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发出白色表格电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退款("第一次退款"),以全部或部分被拒绝的申请为依据(根据公司已进行的初步抽签和分发);以及
在二0二0年十一月六日(星期五),(Ii)向所有申请发出一张白色表格电子退款指示/退款支票/退款("第二次退款")(只有第一批还未交回)。
由于第一批申报表涉及申请全部或部分不获接纳,而h股上市只是在退款安排作出后才出现,而申请人应已获第一次退还,公司不能同时退还所有已申请的股份。公司亦认为撤回退款安排及在稍后日期退还股份申请,并不符合申请人的利益。因此,该等股份的退款会按上述两批进行,并在退款通知书内作出。
发言人说:"为方便申请人获知所申请的款项已于第一批及/或第二批退回,经中央结算系统eipo服务或白表eipo服务发出的香港公开发售在香港发售的股份申请的终止分发结果(包括获接纳申请人的香港身分证号码,护照号码或香港商业登记号码(如提供)及获接纳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将于公司网页(www.)公布。"名单内的申请人将收到根据上述文件在香港终止发售的相应数目股份的退款,以及根据上述文件及申报表公告所载方式于2020年十一月六日作出的第二批退款
列表中"分配的股份"的引用是指在申请人暂停h股上市前公司最初提取和分配的股份数量。提供这些数字的目的是为了便利申请人确定第一、第二或两次退款项下退还的股份的数额。由于h股的首次公开募股不会按照招股章程所订的时间表进行,因此h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不会发行或分配给任何在香港首次公开发行(Ipo)的申请人,因此,提供有关资料并不表示日后的首次公开发行(Ipo)会采用相同或相类的配股基准。
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的最新资料
我们将就下一步上市事宜与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相关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应董事会之命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主席
井贤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