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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专家称:版权保护过火威胁网络创新

中关村在线 00年06月01日 【原创】 作者: 中关村在线 ChinaByte
    哈佛大学法学院劳伦斯-莱锡格教授,38岁,互联网专家,因一度在微软垄断案中担任“特邀专家”而名声大噪。他反对过份的软件版权保护和软件概念专利权,说这已威胁到美国互联网的创新,在欧洲也会如此。他宣称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适度,不能保护过头。

  最近莱锡格在参加阿姆斯特丹的一次互联网国际会议时接受了《华尔街日报》的采访,讨论了创新、互联网的开放性及微软(Microsoft,MSFT)的反垄断案。

  问:您对欧洲互联网市场有何建议?

  莱:我在欧洲特别关注的问题,就是欧洲市场中知识产权与创新的关系。关于这个问题,我不断听到一种机械的观点:欧洲将在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上照搬美国。这是错误的。

  我坚信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不反对知识产权。但我认为,在软件专利和商务模式专利方面,我们应该问一问:某些形式的知识产权到底有多少好处?。在我们制定法律,将软件专利和商务模式专利“产权化”之前,应该多花些时间研究这些法规的影响。如果欧洲不急于把互联网世界的一切都进行产权保护,某些软件项目会得益。资源开放的社区能做出更多的事,要是用不着担心专利特许问题,很多人便会更愿意扎根于欧洲。

  问:我常常碰到欧洲互联网企业家反对美国化的情况,但您遇到的好像都是追随美国的欧洲人。

  莱:知识产权律师大多是不加批判地看待知识产权,尽力加强知识产权,反对在知识产权和知识经济之间实现一种平衡。这两者其实是相辅相成的。有些政府紧跟美国的知识产权观念走,许多知识产权律师也推波助澜。但很有意思,在程式设计人员中,存在着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形。我认为这值得重视,应该鼓励。

  问:您对微软诉讼案的结果满意吗?

  莱:此案尚未结束。我赞同杰克逊(Jackson)法官的观点。这不是什么高深理论,也不是标新立异,只是简单实在的讲话。我认为是令人信服的。美国司法部的蒂姆·布莱斯纳汉(TimBresnahan)总是说这就像狗在追逐一辆救火车。追上后会发生什么事?微软宣称达成一项补救方案十分困难,我由衷地认同这一点。如何正确处理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问:您会如何处置这辆“救火车”?

  莱:我不知道。应法庭要求,我提交了一份简要报告,主要是说,如果此案采纳1998年地方法院的意见,则微软胜诉;否则微软败诉。我目前只知道,法官认为微软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案(ShermanAntitrustAct)第一和第二款。我很庆幸在此案的许多方面置身事外。

  问:您在审判期间感到厌烦吗?

  莱:我作为特邀专家与政府及微软一同工作了六个星期。这是我法律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段时间。我们作为律师参与此案的处理过程。微软的律师很出色,他们十分正派而又极其精明。外边的事情当然无法控制,情况很糟,令人不快。但在处理本案的过程中,我这个法律教授感到骄傲:好律师一同工作,什么事都能解决。

  问:外边的事情?您是指法庭吗?

  莱:我是说新闻界。他们报导此事的方式。

  担任特邀专家时,我从外边收到了大量可恶的讯息。无数电话,电子邮件,还有整夜给我打电话的人,诸如此类。从这一点来看,这次经历不堪回首。人们太过热衷于此案,这一点正是此案令人惊讶之处。本案引发了人们的一种怒气,这很难理解。人们深信,因为我使用Macintosh的产品,所以我一定会反对微软。可这就像驾着外国汽车开过底特律,那里人人都会因为你用外国车气得发疯。也许你开外国车只是出于喜爱,没有别的想法,对你来说并不是代表什么。然而在底特律,这就等于反对本地车。

  在本案中发生的事也一样。有一次我在佐治亚州发表演讲,一个学生站起来开始一字一句地向我叫喊,说我很不道德,因为我对微软有明显的偏见,还拒绝辞职。人们对本案投入了大量精力,这一点非同寻常。

  问:您感觉自己像个反垄断斗士吗?

  莱:我不是自愿参与微软案,而是被拉进去的。我仍认为此案很棘手,困难重重。我认为法官处理正确,不过这一点并非显而易见。

  在有些事情上我的确是个斗士。我呼吁重视互联网结构体系,我大声疾呼互联网构架是关键。所有关于互联网开放性的问题在我看来都是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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