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今年5月宣布,驳回原告金某起诉苹果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此案是中国软件市场中首次出现的消费者起诉苹果公司垄断行为的一审判决。
根据彭博社获取到的文件摘录显示,苹果公司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修改判决书中的部分措辞的请愿书。苹果希望能够从判决书中删除有关其“支配地位”的表述,并且反对其中提到的“不公平定价可能会损害消费者”的措辞。
苹果公司坚持认为其收取30%的应用内购买佣金是合理的,因为应用商店为用户提供了安全性和安心感,并且为开发者提供了一个全球展示平台。
此前报道指出,原告金女士的代理律师表示尊重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并将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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