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易公司将《血染的风采》一曲主旋律上载到自己网站上,为用户提供下载手机铃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表该曲的作者苏越将网易公司和提供传输的北京移动公司一起告上法庭,并提出公开道歉、赔偿近12万元的要求。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示,词曲作家苏越是自己协会的会员,其作品的表演权、广播权、录制发行权及网络上载、下载、传输的权利都以信托的方式委托协会管理。他们发现,在网易公司开办的网站上,为用户提供的可供下载的电话铃声包括《血染的风采》一曲,而北京移动就这项服务向其手机用户收取了服务费用。他们认为两家公司在商业活动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作品,严重侵权。他们还提交证据表明,在网易网站,《血染的风采》一曲的铃声被有效点击1.5万余次,按每次收取信息服务费1至2元计算,网易公司为此获利近3万元。
网易公司在庭上承认未经许可使用《血染的风采》一曲,但他们认为,苏越一直没有确认自己是这首歌曲的著作权人,所以对主张权利的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资格提出异议。北京移动公司则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电信运营商,在移动梦网中只起传输管道作用,为用户和互联网搭起沟通的桥梁。在这起案件中,信息发布者是网易,接受者是用户,所以如果有责任,该由发布者网易公司承担。